新規對網路賭博案件的影響

發布時間:2024-05-03 閱讀:2316

作者:黃家博律師,網路犯罪案件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網路犯罪防禦研究中心秘書長

2022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資訊網路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意見》(發發2022年第23號)(以下簡稱“2022年意見”)。 與2014年5月4日發布的《關於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處理網路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工統字2014年第10號)(以下簡稱“2014年意見”)相比,2022年《意見》在內容上作了較大調整

1、明確網路賭博案件屬於資訊網路犯罪案件

2022年《意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通過資訊網路實施詐騙、賭博、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等犯罪屬於資訊網路犯罪案件,與2014年《意見》相比,資訊網路犯罪案件的範圍保留了網路賭博等三類案件,排除了其他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的普通案件。這意味著網路賭博案件將成為後續關注的重點資訊網路犯罪案件型別。

二、儘管存在“網路接入地”管轄原則,但網路賭博案件基本維持“管境”現狀

關於資訊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與2014年《意見》相比,《2022年意見》規定的資訊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地點不包括“網路接入地”,而是增加了“其他涉案人員使用的資訊網路系統所在地”,這意味著,如果網路賭博案件的參與人在某地參與網路賭博, 由當地司法機關管轄。但是,由於司法實踐的複雜性,筆者認為,在特定情況下仍可能存在管轄權爭議,如某賭博***被逮捕,同一案件中其他**開發的賭博參與者利用A地的網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開發的賭徒(而非A地的工作人員)與A地無關, 那麼,A所在地的司法機關對**的案件有管轄權嗎?

3、從辯護角度出發,律師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就合併或分案提出法律意見

2014年《意見》規定了併入規則,2022年《意見》修改了合併規則,增加了分案規則。 雖然合併或分案的決定權在司法機關手中,但筆者認為,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提出合併或分案的法律意見。 結合網路賭博案件的司法實踐,可以進行以下嘗試:

1.當事人是開賭場嫌疑的主犯的,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多名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犯罪行為相互關聯,合併辦案有利於查明案件全部事實”的法律意見書,將所有與賭博有關的案件合併審理**, 一方面避免了從犯先判主犯量刑空間較小的不利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保障主犯的盤問和辯護權。

2.如果當事人是涉嫌開賭場的共犯,可以向辦案機關提交分案的法律意見書,主要是因為分案不僅可以加快共犯的訴訟程序,而且更有利於爭取更理想的結果。

3.一人涉案多案的,也可以按照2022年意見提出合併案件的意見。 在網路賭博案件中,經常出現多起涉案人員賭博案件,A地公安機關已偵查A案的犯罪事實,B地的犯罪事實經審理後,可能由B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這不僅浪費了司法資源,也不利於律師辯護工作的發展。因此,律師在辦案過程中,遇到不同辦案機關調查、取證同一當事人的情形,可以視情況提出合併案件或者向公安機關申請報上級共同機關指定管轄的意見。

四、《意見》細化了公安機關收集電子資料的規定,律師要重點對遠端勘驗筆錄等相關證據進行辯論

2022年《意見》主要圍繞電子資料,對技術調查措施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

在網路賭博案件中,電子資料主要體現在犯罪嫌疑人手機或電腦上儲存的資料庫和資料中。 賭博**的伺服器一般位於海外,偵查機關通過遠端檢查獲取伺服器的背景資料,通過網路抽取的方式獲取犯罪嫌疑人的賭博公開資料,修復資料後將資料轉交專業的法醫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一般來說,賭博伺服器的背景資料都有詳細記錄下線會員數量、下線會員時間、投注盈虧、賭博的佣金制度和賭博規則、收到的佣金。

此外,犯罪嫌疑人還通過手機、電腦傳送了賭博鏈結、廣告和線下發展痕跡(如微博、朋友圈、微信聊天記錄等),登入(莊家)管理網的瀏覽記錄和登入(莊家)管理網後的頁面截圖等,都需要提取出來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在。

因此,筆者認為,在2022年《意見》證據審查部分以電子資料為主的背景下,辦理網路賭博案件的律師應當注意對電子資料的盤問,並應根據《公安機關刑事案件電子資料收集規則》和《關於收集電子資料若干問題的規定》進行針對性, 刑事案件中電子資料的提取、審查和判斷。

5. 賬戶資金推定規則和外部人異議規則將經常適用

2022年《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資訊網路犯罪案件涉及人數特別多,由於客觀制約因素,確實無法對涉案賬戶中的資金進行逐一取證、核實**,但足以根據以下條件確定相關賬戶主要用於收發、轉移涉案資金的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交易記錄和其他證據材料,可以根據賬戶收到的資金數額確定犯罪金額,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作出合理解釋的除外。 與案件無關的人提出異議的,應當依法複核。 筆者認為,具體在網路賭博案件中,上述法律規定是《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第四款:“對於開賭場罪中用於收轉賭博資金的銀行賬戶資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解釋其合法性的,可以認定為賭資。 重申和補充。

控方只需證明涉案賬戶為“用於收轉賭資的銀行賬戶”,賬戶內資金即可認定為賭資,除非被告人能提供證據說明資金的合法性。

另外,局外人可以對涉案賬戶中的資金提出異議。 從筆者辦案經驗來看,被告家屬和債權人更容易成為提出異議的局外人,但2022年《意見》並未對如何運作案件作出明確規定,筆者認為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此外,筆者認為,由於2022年《意見》重申了資金推定規則,該規則在實踐中將得到頻繁使用。

以上是《關於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辦理資訊網路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黃家博律師自身辦案經驗,對網路賭博案件運用的一些思考,希望能對司法實踐中的相關案件有所幫助。

借助已傳送的資訊網路,打造個人線上線下賣點

女士們,先生們,我是業餘作家,你們只能用我的手稿作為參考,不能認真。而且,每個人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實際情況都不同。你不能抄本或者 的寫作方法,只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參考別人的經驗,最後去上面的書和寫作方法。事不宜遲,現在,回到本文的重點。現在是世紀,我們很早就進入了資訊社會,正在向高階智慧型社會邁進...

中國資訊網路前景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市場牽引力是通訊發展的驅動力,通訊業務已經從語音向資料轉變,對頻寬的需求與日俱增。根據思科 年 月的乙份報告, 年全球網際網絡流量是平均水平的 倍,與 年相比,平均流量和繁忙流量分別增長了 和 思科還 從 年到 年,全球網際網絡流量是平均繁忙時的 次,平均流量和繁忙時段流量分別同比增長 和 網際網絡...

網路犯罪治理有賴於法律與技術的融合

網路犯罪治理有賴於法律與技術的融合 國家檢察官學院。薛湘南,曹鴻軍.近日,由國家檢察官學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懲治網路犯罪與維護網路安全研究指導小組 中國大學法學院聯合主辦,國家檢察官學院江蘇分院承辦的第十六屆全國高階檢察官座談會在江蘇省鎮江市舉行。論壇的主題是 卓越的刑事起訴 網路犯罪治理的理論與實踐...

與網路毒品犯罪法律適用有關的幾個難題

袁明 肖先華 網路毒品犯罪法律適用的幾個難點問題。原人民檢察院編輯部 人民檢察院 與網路毒品犯罪法律適用有關的幾個難題 袁明,肖賢華.年以來,檢察機關起訴的涉毒犯罪數量有所下降,全國禁毒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涉毒犯罪總數和涉案人數仍然非常龐大。近年來,涉及網際網絡的涉毒犯罪高發,犯罪分子難以利用現代...

網路犯罪案件平均每年增長近 40 起,網路空間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

當前,網際網絡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影響越來越深遠。然而,網路犯罪也在不斷發展和迭代公升級,網路欺詐 線上賭博和線上金融犯罪等犯罪很常見。近年來,檢察院辦理的網路犯罪案件數量以年均近 的速度增長,年達到 網路犯罪的模組化和產業化是顯而易見的,許多非法行業和工作型別被 吸附 在 黑灰產業 鏈上,導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