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順興的鍋蓋面“不香”? 加盟商因為3000元和老招牌而上吧!

發布時間:2024-03-22 閱讀:4602

邵順興鍋蓋面,是鎮江一家老字型大小的麵館,因為人氣爆棚,吸引了不少加盟商,最近加盟商閆女士因為押金3000元,而邵順興鍋蓋麵條的吧檯,怎麼了?

為了帶父母一起生活,2017年,閆女士在金壇為父母開了一家邵順興鍋蓋麵店,但讓閆女士沒想到的是,這家邵順興鍋蓋面專營店在常州並不紅。

市民閆女士:麵條生意實不好,那時候婆婆凌晨4點就起床準備,到了上午11點,過來吃飯的人不超過10個人,這對我們來說太貴了。 後來,半年後,我真的別無選擇,只能取消麵條。

閆女士說,她加盟邵順興鍋蓋麵店時,與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簽訂了為期三年的特許經營合同,加上三年的店租已經全額支付。

市民閆女士:店鋪開門了,我自己也只能想辦法,所以家裡的老人盡量配合工地,就做了一些快餐、蓋飯、炒麵、炒飯等,送到工地。

就這樣,扶持了三年,不包括房租、水電,每個月只剩下不到5000的收入。 今年年初,由於疫情影響,門店一直無法正常經營,今年5月6日,加盟合同到期後,閆女士決定不開麵館。 近日,閆女士回到鎮江,找到邵順興餐飲文化***,想退還當年3000元的加盟定金,卻被公司拒絕了。

市民閆女士:他說我們三年沒拿到材料,我說我們三年沒拿到材料,才半年,我們加入的時候,他是要求,麵條的核心調味料,一定要拿在他這邊。

閆女士說,她加入時,邵順興餐飲文化除了鍋蓋麵外,還教授了其他三種食物的製作和烹飪方法。 不過,邵順興的餐飲文化並沒有規定這些產品的調味料也需要從公司採購。

市民閆女士:那時候他的調料比例是當時帶店的師傅教給我們的,只是告訴我們調料的品牌,讓我們回家按照這個比例做。

根據閆女士提供的加盟合同,記者看到合同條款明確明示:定金是為了保證乙方加盟店經營過程中,按要求使用邵順興總部的核心調味料,保證品牌店口味的統一。 但是,對核心調味料的量沒有具體規定。

市民閆女士:在合同裡,他沒有明確說三年內不能停止做麵條,所以去讀書的時候,我們學到了四樣東西,你不能做麵條,所以我可能要砍麵做飯才能繼續做生意。

閆女士告訴記者,她和邵順興餐飲文化溝通了三次,直到最後一次,對方的說法還是不能讓她滿意。

市民閆女士:他說,那我們動手吧,我和老闆溝通一下,看看能不能退乙個部分,你說的那是什麼部分,你不能說500或者1000個退款。 他說我沒辦法,所以我不能談論它。

真的是閆女士說的嗎?

2日上午,閆女士又來了。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

接待了她。 記者:她不能再做這家店了,她想退還原來的定金。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 *** 工作人員:不予退款。

記者:為什麼不能退?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工作人員:因為她違反了合同。

記者:哪乙個,你看的。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 工作人員:請把你的東西關掉,你要是這樣錄下來,我就不說了。 您已經拿走了半年的材料,我們已經認為您已經提前終止了合同。

記者:他們不會做麵條,所以他們給你做飯,你沒有規定你必須拿材料。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 員工:炒飯醬油是用我們的醬油加工而成的。

市民閆女士:當時師傅給我們的配方不在裡面。

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 員工:我們的蓋飯或炒飯都是以我們的四味核心調味料為基礎。

由於雙方僵持不下,雙方各執己見,談判最終破裂。 那麼,加盟商閆女士是否如鎮江邵順興餐飲文化工作人員所說,是違約方的過錯方? 記者諮詢了合同的法律專家。 陳兵律師認為合同中沒有提及"調味料適合什麼樣的產品?"也"在每個時間段內,加盟商保證購買總額"因此,閆女士沒有違約責任。

陳兵律師:在我們看到的加盟合同中,他有乙個黃金條款,這個定金條款與物料分配、購買無關,這兩者是無關緊要的,這一點很清楚,加盟商在加盟過程中沒有明顯的違約行為,根據加盟協議和加盟合同, 這筆押金應退還。

陳冰建議,如果最後問題不能通過談判解決,加盟商閆女士。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看到市場的入口”。